“3Q”再斗法:奇虎诉腾讯垄断索赔1.5亿
“3Q大战”二度由“互骂”演变成成“对簿公堂”,昨日在广东省高院公开上演。此前,腾讯告360不正当竞争获胜诉,如今360反告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5亿元。双方掐架,还邀请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出庭助阵,但双方专家均受到质疑。
庭上,腾讯方面称QQ并非无可替代,同样面临其他如微博、飞信等竞争对手的威胁,并不具备“垄断”的能力。360方面则称“2010年QQ深深伤害了360”。庭审从昨日上午9时一直持续到昨晚7时35分才结束。
360挑起广东首宗“反垄断”案
该案是广东高院受理的首宗反垄断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高达1.5亿多元。由于我国的反垄断法是2008年8月1日开始施行,国内类似司法判例并不多见,且本案涉及两家软件业巨头,专家指出该案的审理将对互联网发展尤其是即时通讯软件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昨日的庭审在上午9时开庭,一直到晚上7时35分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都是资深法官,审判长是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张爱军,曾入选首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由于省高院在庭审前已经两次组织双方庭询完成质证,昨日庭审主要是法庭调查和辩论。
庭审中360诉称,在2010年“3Q大战”期间,腾讯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这种限制交易的“二选一”行为,是典型的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该行为导致360大量用户流失,使他们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因此向腾讯提出索赔1.5亿元。
腾讯公司则辩称,除了QQ外,市场上还存在其他大量的即时通讯工具,早在OICQ时代腾讯就与几十款同类型产品竞争。如今更有十余款新IM产品进入市场,其中就包括360的“口信”,此外还有微博、社交网站等也具备即时通讯功能。且QQ的用户群并不局限于中国大陆,腾讯在即时通讯领域并未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不存在滥用支配地位、排挤竞争对手和限制交易的行为,请求法院驳回360的诉讼请求。
根据国家《反垄断法》的规定,是否具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的因素有: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控制销售市场的能力、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其依赖程度等。而本次的庭审焦点也是围绕此展开。
庭审三大关键点
“相关商品市场”如何界定?
360:腾讯QQ属即时通讯市场产品
腾讯:360认定过于狭隘,微博也是竞争对手
关键点解释:相关商品市场,是根据商品的特性、用途及价格等因素,由需求者认为具有较为紧密替代关系的一组或一类商品所构成的市场。要确定是否构成反垄断,必须先界定相关商品市场。
360方面把本案涉及的“相关商品市场”界定为“即时通讯市场”,并认为,QQ难以被其他通讯服务替代。虽然如新浪微博、开心网等也开通即时通讯功能,但这只是附属功能,不能因此就认定新浪微博等就是即时通讯产品。QQ与微博等也没有竞争关系,应构成独立的商品市场。
腾讯则认为原告的认定过于狭窄,辩称,如今互联网企业之间是平台竞争,单一的通讯服务已经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腾讯是通过免费的QQ软件为用户提供其他应用服务,其他的像MSN和360浏览器,还为用户提供搜索、娱乐等服务。QQ也并非无可替代,同样面临其他如微博、飞信等产品的威胁,并不能构成独立商品市场。
2.QQ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
360:QQ市场分额达76.2%,远超1/2的界线
腾讯:数据不可靠,一旦收费八成用户会流失
关键点解释: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
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也即具备垄断市场的能力。
360方面认为,根据中国互联网中心(CNNIC)出具的调研报告也显示,QQ的渗透率为97%,而艾瑞咨询公司提供的数据,QQ的市场份额达76.2%,显著超过反垄断法规定的1/2,并且始终与第二名竞争者飞信拉开数倍的距离,在即时通讯领域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QQ拥有庞大的用户资源,并且保护起来,致使用户对QQ产生极大的依赖性。“在2010年3Q大战时,QQ深深伤害了360,当时有大量的用户离开360,虽然用户也愤怒,但发现离不开QQ。”
面对360此轮的“攻击”,腾讯代理人并没有“硬碰硬”对攻,而是搬出反垄断法对市场份额的定义,质疑艾瑞咨询公司和CNNIC两份报告的可靠性。并称其实腾讯并不具备控制产品数量的能力,是靠免费的QQ产品和开发创新的能力,吸引用户。根据知名网站ENET的调查,一旦QQ软件收费,将导致81.7%的用户流失。而腾讯在通讯方面有200多项专利,保有量占全国80%以上,是通过不断的创新才留住用户。最后腾讯方面又补充说,如果法院认定构成反垄断,将对腾讯产生深刻不利的影响,而360败诉却只需承担律师费。
3.腾讯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60:要求用户卸载360软件就是滥用
腾讯:是360先侵权,这是“正当防卫”
关键点解释:反垄断法并不反对企业通过自由的竞争,自然获取市场支配地位,但限制其利用支配地位排除对手、妨碍正常竞争。
360方面认为,腾讯明显存在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进行限制交易、捆绑销售的行为。
360方面的代理律师举例称,2010年11月3日,腾讯曾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强制使用QQ软件的用户卸载360软件,并拒绝360浏览器的用户访问QQ空间。腾讯运营的QQ医生与QQ软件管家和360的产品同属于安全软件产品,强制卸载妨碍了正常竞争关系。并且腾讯将QQ软件管家与QQ进行捆绑,以升级名义强制用户安装QQ医生,该捆绑搭售行为违反了反垄断规定。
腾讯方面则辩称,当时QQ之所以对360产品采取不兼容措施,是由于奇虎公司利用侵权软件即360隐私保护器、扣扣保镖等多款软件,对QQ进行了商业诋毁和恶意破坏等不法行为。因此,QQ要求用户作出选择的做法是自我防卫的表现,具有合法正当性。同时,QQ软件打包QQ软件管理的行为不构成搭售,而属于软件整合行为,两个产品都是免费安装,且用户也可以很方便进行卸载。
事件回顾
3Q之战上演“第二季”
2010年
9月27日,奇虎360公司发布了其新开发的360“隐私保护器”,专门“盯梢”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腾讯公司则反击360游览器涉嫌借黄色网站推广。随后,腾讯与金山、百度等公司联合发布声明抵制360。360则推出“扣扣保镖”将矛头对准QQ安全卫士。
11月3日,腾讯公司发布了《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要求用户在QQ软件与360软件之间选择其一,要么删除360软件,要么退出QQ软件。
11月20日,国家工信部要求两家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事件才暂时平息。
12月14日,北京朝阳法院受理腾讯公司诉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
2011年
4月,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奇虎公司赔偿腾讯公司40万元。
10月,腾讯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再将奇虎公司告到广东高院,要求判令奇虎公司赔偿1.25亿元。奇虎公司先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尚未对该管辖权异议作出最终裁决。就在当月,奇虎公司也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腾讯公司立即停止滥用市场地位。
昨日,此案开庭。
庭审插曲
“洋专家”身份三番改变
“土专家”观点被指矛盾
为了在此次诉讼中获胜,双方分别邀请了两名专家到场。360公司聘请的是英国学者David Stallibrass,据360的介绍,其曾担任英国伦敦公平贸易局局长,是欧洲最大的独立提供竞争法调查经济意见的机构顾问;腾讯方面聘请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和吴涛,姜奇平曾当选中国互联网十大“启蒙人物”,吴涛则是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曾赴美从事反垄断法的学习。这几名专家昨日也成了双方律师轮流拷问的对象。
360的专家昨天一出场就因为身份问题被腾讯质疑。在360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中David是“英国伦敦公平贸易局局长”,但现场自我介绍时他忽然改口,说自己的身份相当于中国公务员体系中的“副局长”。遭到腾讯质疑后,360紧急向法院递交了公平贸易局人力部门给David开的介绍信,但其中他的职位忽然又变成了公平贸易局下属的专业服务和公共市场这个部门的局长,而不是之前宣称的为公平贸易局局长。短短半个小时,360的专家身份接连变了三次,就连代表360坐在原告席的诉讼代理人都忍不住要纠正David自述时的身份错误。
但腾讯请来的专家也没“逃脱”对方律师的攻击。360的律师找到了吴涛在去年发表的学术文章,以及前几日在公开场合的相关言论,指其关于互联网平台的学术观点与在法庭陈述观点矛盾,指其观点反复变化。吴涛以互联网行业发展太快,个人观点也在不断修正作答。仅此一点,吴涛就被360律师追问了三四个问题。最后,审判长不得不出面示意,提醒360律师不要与证人形成辩论关系。(何秋养)